挟飞仙以遨游 Fly to the Promised Land

江流天地外,山色有无中;挟飞仙以遨游,抱明月而长终.
Who knows what miracles you can achieve.
When you believe somehow you will. You will when you believe.

    话说前天,我漫步于兵马俑。当是时,天朗气清,惠风和畅,野芳发而幽香,佳木秀而繁阴,风高霜洁,水落石出。刚刚加入黑帮的我,想到天下之大,终于有容我之处,以后说起来,咱也是有响当当的背景。心中汹涌澎湃,禁不住沧海一声笑,在辽阔大地上不住激荡,嗡嗡作响。
    广袤的天空下,无比渺小的我感慨人生如梦,逝者如斯。男子汉生于世间,总要做出点功绩让世人敬仰。我心中默默念诵着帮规,两个词蹦进我的脑海——偷窃、抢劫。可鸡鸣狗盗之徒,长为天下笑,咱不敢做。解愁肠,度思量,我终于决定自己要努力为之奋斗的事业——抢劫。这是一条笔直的康庄大道,是一夜暴富的最好办法,是建立功名的捷径,是人间智慧的精华,是偷盗与暴力的升华。
    我踌躇满志地站在路旁,手里握着从华山带回来的三尺青锋。相传这把剑是华山派风清扬的佩剑,后来落入岳不群手中,当年岳不群为修炼辟邪剑法,挥剑自宫,就是用的这把剑。所以它锋利无比,吹发可断,要不然像根锯条一样,那岳不群早就疼死了。如此别人看到这柄寒光闪闪的宝剑,一定心生恐惧。我再出言恐吓,定然手到擒来,人财双收。想到此处,我呵呵一笑,面前仿佛财宝滚滚,美女如云。
    没过多久,我看见一个人峨冠博带,形容枯槁,鼻涕流到膝盖上,旋即抬头向天,一声叹息,鼻涕从中而断,下面的掉在地上,上面的一段“蹭”的一声,弹入鼻腔里去了。我心中烦闷,几欲呕吐,但是我具备伟大的职业操守,作为黑帮的混混,一定要坚守岗位,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,全心全意投入到抢劫的战斗中去。
    我扬了扬手中的长剑,皱了皱眉头,隔了这么多年,岳不群的气味还在上面残留。那个糟老头仿佛没看见似的,一直朝河边走去。我一个凌波微步,拦住他的去路,大喊一声“抢劫!”,他终于望着我,缓缓吟道:“载我残躯兮滔滔流波,怜我世人兮强盗居多,生亦何欢兮屡逢抢劫,死亦何惧兮无人陪我。世风日下兮满目皆浊,人心不古兮感慨良多。小兄弟,你是今天第108个要抢劫我的人了……”
    此时我青衫已湿,两行眼泪汹涌流出。大梦初醒已千年,凌乱罗衫,料峭风寒。放眼难觅旧衣冠,疑真疑幻,如梦如烟。那个衣衫单薄的老头,此时在我心中竟然无比崇高起来。我哽咽着:“先生,您要到哪里去?我愿意追随您。”他微微一笑:“我从来出来,往去处去。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做如是观。”说完他仰天长啸,抱起身边一块石头,跳进脚下的浩瀚大江中去。
    我浑浑噩噩,一步一步走到江边。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道“Freeze!”,我楞了一下,没有听懂什么意思,转过身扬起长剑,却看到一颗子弹从乌黑的枪管里呼啸而出。那一刻,我真的希望时间静止。一代江湖小混混就此倒下,结束了自己短暂而又辉煌的抢劫生涯。

1 评论

  1. Anonymous  

    很好玩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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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非对错,自有后人评说。
Thanks a lot for your comments!